作者:本站 日期:2019-06-12 点击:617
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,深化增值税改革,2019年4月1日起,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%的税率降至13%,将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%的税率降至9%;保持6%一档的税率不变。 2.自4月1日起,适用9%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? 自2019年4月1日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,销售不动产,转让土地使用权,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,税率为9%: ——粮食等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; ——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 ——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; ——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; —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。 3.适用6%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?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、金融服务、现代服务(租赁服务除外)、生活服务、无形资产(不含土地使用权),税率为6%。 4.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0%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? 有调整。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公告规定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,原适用10%扣除率的,扣除率调整为9%。 5.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能否按10%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? 可以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%税率货物的农产品,按照10%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