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本站 日期:2019-02-22 点击:619
总结: 也就是一个前提、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。 具体判断方法为:资产总额、从业人数指标比照《通知》第二条规定中“全年季度平均值”的计算公式,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;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。 季度平均值=(季初值+季末值)÷2 全年季度平均值=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÷4 在具体按季预缴时暂按累计计算判断办法。 计算过程如下: 一、先判断第一季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第1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=(140+180)/2=160人 第1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=(3000+4000)/2=3500万元 第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=180万元 结论: 第1季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。 二、再判断第二季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第2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=(180+720)/2=450人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160+450)/2=305人 第2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=(4000+8000)/2=6000万元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3500+6000)/2=4750万元 第2季度应纳税所得额=220万元 结论: 由于人数超标,第2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。 三、然后判断第三季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第3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=(720+280)/2=550人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160+450+550)/3≈387人 第3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=(8000+6000)/2=7000万元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3500+6000+7000)/3=5500万元 第3季度应纳税所得额=290万元 结论: 由于人数与资产超标,第3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。 四、最后判断第四季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第4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=(280+420)/2=350人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160+450+550+350)/4≈377人 第4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=(6000+1000)/2=3500万元 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=(3500+6000+7000+3500)/4=5000万元 第4季度应纳税所得额=350万元 结论: 由于人数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标,第4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