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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实行住所自主申报 “负面清单”管理

作者:本站 日期:2018-11-28 点击:719

2018年6月15日,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启动住所(经营场所)自主申报承诺制。下面由郑州注册公司小编带您了解一下。按照承诺制,市场主体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,不用再提交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的房产证、租赁合同等多项产权权属证明材料,只需签一份申报承诺书,对房屋使用功能、法定用途等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即可。通过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,降低准入门槛,以“一纸承诺”助推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进程,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,对促进郑州片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。在自主申报过程中,郑州片区对申报事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,明确不得作为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的有关要求,以及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。

“负面清单”制度实行住所(经营场所)自主申报承诺,申请人通过承诺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,在简化“入口”审批程序的同时,监管部门更加重视风险防控,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切实履行执法检查职责,积极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
截至目前,郑州片区已办理住所(经营场所)自主申报事项7822件。

中国(河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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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(河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企业住所(经营场所)申报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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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本文书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、变更登记申请中有关住所(经营场所)的登记。

 2.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,全体投资人为申请人(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,投资人为企业的加盖企业公章)。

3.企业申请住所(经营场所)变更登记的,该企业为申请人。

4.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、住所(经营场所)变更登记的,隶属企业为申请人。

5.根据实际情况,在相应“□”中打“√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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