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本站 日期:2021-12-06 点击:448
炸锅!刚刚, “微商教父”龚文祥自曝个人微信收款等税务问题,公司被罚破产,宣布永久退出微商界!郑州注册公司小编提醒大家:即日起,个人微信/支付宝收款超过这个数,要小心了!
01
突发!微信个人收款被查!
微商大佬罚到破产!
11月30日晚,微商大佬龚文祥发布群公告称,自己被税务工商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罚款,公司和个人被罚至破产,已经到了“卖房卖车”交罚款的地步。
公开信中提到被罚款的主要原因是其收入多使用微信红包、微信转账,未对公收入,自然无法缴纳企业和个人应缴税款——被罚款的原因指向了龚文祥偷税漏税。
以下为龚文祥公开信:
虽然上述的群公告,龚文祥没有明说补税金额和罚款金额,但对于其曾自称“在深圳一天买一套房”,一年发上百万的红包来说,被罚金额不会是小数目~
提醒企业老板和会计们,金税四期+大数据+智慧稽查+多部门联合稽查,税局的稽查力度逐渐加大!通过微信、支付宝收支款项来隐匿收入或多列支出的方法已经行不通!
02
重磅!
微信支付宝收款码,
不得用于经营2022年3月1日起执行!
文件中明确:
1、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。
2、个人收款条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;经营收款的个人应该用特约商户收款条码收款。
3、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。
4、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,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,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。
5、该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微信、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,以后还想动歪心思的可得小心了!一旦被查处,不仅会补缴45%个税,还会面临巨额罚款,甚至还会涉及刑法,得不偿失~
03
那收款二维码还能不能用?
那么有人会问,“微信、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”。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?新华社记者27日独家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,该说法系误读。使用“码牌”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,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(如微信、支付宝等)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,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。
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给记者打了个比方: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,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,没有任何变化。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,也不受任何影响。
04
注意了!
微信、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!
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、支付宝来收付款,确实很便捷,但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其中的风险!
1、增值税的风险
对于付款方存在两个风险,一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风险,二是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。
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:
2、企业所得税的风险
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:
3、个人所得税的风险
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,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。同时微信、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,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,以及如何缴纳个税。
4、公司管理风险
采用微信、支付宝付款,会存在款项账面不透明、企业交易资金流不清晰、资金无法受到监管、企业内部管理财务混乱等问题,在公司管理方面也存在风险,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。
5、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
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,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,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,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。
05
微信、支付宝、私人账户收付款
如何规避风险?
送你5个锦囊!
微信、支付宝、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,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,正常的申报收入,缴纳税款,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!
(1)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、支付宝账号
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、支付宝账号,属于对公账户,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,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。
(2)对于个体工商户,单独设置微信、支付宝账号。
个体工商户,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,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,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、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,避免公私不分。
(3)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
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,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,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。
(4)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
支付宝、微信的账单、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,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。
(5)及时索取凭据
个人用微信/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。